早幼教
专注0-3教育机构:关于做好0-3岁早期教育工作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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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
2020-05-30 10:35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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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国政府已将“0-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”纳入了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11-2020)》和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》实施内容,在初步解决“能不能入园”后,“入好园”“好入园”成为人民群众新的期待。

  目前,我州0-3岁早期教育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,主要表象:一是投入不足、关注不够,没有延续性。二是早期教育机构零散,没有形成专业化、规范化。三是教育、卫计、民政、妇联等部门开展工作中,都零星涉及早教工作,没有形成合力,成效不显著。建议:

  (一)以政府主导模式搭建黔东南州早教服务平台。明确卫计部门作为早教服务的政府管理部门,教育、民政、妇联协助,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阵地,开展早期教育工作。

  (二)出台早教管理政策,促进行业规范发展。一是理清社会早教机构隶属关系,进行分类管理;二是明确早教机构的各种硬件要求及各类人员的资质;三是制定较为合理的分类收费标准及较为科学的0-3岁儿童早期教育行业评估体系;四是出台0-3岁儿童早期教育人才培养方案。

  (三)构建早教资源共享体系,为家长提供早教指导与帮助。以社区为依托,利用互联网技术,因地制宜,积极推动城市和农村早教知识的普及。

  (四)规范家庭早教工作体系,培育家庭教育工作团队,确保早教工作有人力资源保障。政府出台家庭教育工作方案,将早教工作应当纳入家庭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团队,培养一批专兼职早期教育从业人员队伍,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吸纳社工、志愿者等力量加入到早教工作服务行列,实现家庭教育与早教工作双赢。

  (五)加快对早教工作的立法,建立健全早期教育工作责任体系。通过立法明确早教工作纳入教育、卫计部门行政审批与管理,将0-3岁的早教工作纳入学前教育,实施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,由教育部门、卫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对早教机构准入、师资力量、卫生保健、疾病预防、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管。同时,明确教育、卫计、民政、妇联等部门的职责,建立起一套部门合作共同推动的系统性的早期教育社会责任体系。(原标题:关于做好0-3岁早期教育工作的建议)(来源:黔东南日报)
文/BBunion编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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